應急管理行政執法裝備之執法使用記錄儀
更新時間:2022-09-13 點擊次數:1901次
應急管理執法使用的記錄儀是工作人員工作時隨身佩帶的集實時視音頻攝錄、照相和錄音等功能于一體的取證技術裝備。集攝像、照相對講、定位、存儲功能于一身,同時可以通過4G無線實時視頻傳輸,能夠對工作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便于工作人員在各種環境中使用。通過提供有效的現場影像資料,供案件指揮、偵破和檢察機關取證。具有體積小,便于攜帶,待機時間長等功能。
具備錄音、錄像功能,電池持續工作時間≥8h具備錄音、錄像功能,電池持續工作時間≥8h。
具備大容量存儲,內置北斗定位功能,能夠與移動執法終端、采集工作站、“互聯網+執法”系統互聯互通。
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等涉及可爆場所使用時,具備相應的防爆等級和安全標志。